| #FFFFFF | 舉證責任與真理判準 | > 我看過一個說法是,當一個人提出一個主張,他就有義務去證明他的主 > 張是正確的,但是一般的理論剛建構出來時都還尚未是很完善的,科學 > 家有需要等有很嚴謹的證明以後才會發表嗎?還是有一個新的猜想就趕 > 快發表讓大家幫忙證明? > 譬如達爾文的進化論剛提出來時也沒有太多的證據,為什麼他對自己就 > 那麼有信心? > 不過若提出主張的人不必然要有嚴格證明才能發表,那誰有義務要幫你 > 證明?偽科學的東西很多人都不信,但是也有很多人信,這些偽科學的 > 主張更是千奇百怪,這些主張是沒有經過嚴格的證明,為什麼就有許多 > 人就接受了?譬如:外星人、星座、算命…。科學的證明絶對是比偽科 > 學要嚴謹,但似乎也有人不相信科學,當然大部分人是看不懂深奧的科 > 學證明,所以也無從說是信或不信。最終會相信科學的理由不過是比較 > 實用、比較容易這些技術上的問題。所以,當一個真理是深奧難懂的( > 譬如易經、量子力學),這些東西對外行人而言,只看有沒有實用的價 > 值,不會去管是否是真理(因為無法理解)。因此,人們相信某個知識是 > 真理時,他可能沒有仔細的去證明(如偽科學、宗教),有嚴格證明的也 > 不必然會被相信(如看不懂,只有神看得懂的證明算證明嗎?)。 > 我想請教的是,每個人都有權利提出他的主張(稱作言論自由),不同意 > 的人可以反駁,如果暫時找不到反例,是否可以像否證論說的"暫時接 > 受為真"?舉證的責任是在提出主張的人,還是反駁的人要舉出反例? 在日常生活,例如屬於常識的領域,我們通常會假設他人的陳述是真實的(或是有指涉的),如果有人對我說,他昨天看見狀似漏斗的雲,那麼(基於善意原則)我會相信他所說的陳述。但是屬於學術的領域,我們對於某一主張的論述要求就會提高,這裡不同的學術領域會有不同程度的論述要求。一個有學術素養的學者在提出他的理論時,通常要考慮他的理論是否陳述了研究目的、研究方法、研究假設、研究步驟與研究結論,並且本身的論證過程是否清晰、是否有根屬性(即論證效力可以傳遞到該欲求的結論)與合乎理性原則的邏輯演繹。 以上的要求特別是針於哲學理論而言。對於科學理論,我們還要另外要求它是否具有可驗證性,這是指該理論能否提出某些事件預測,可供我們據以驗證該理論,換另一個角度來看,可驗證性就是可否證性,提不出驗證方法的科學理論根本不是科學的。例如某一科學理論提出「靈魂離體說」,那麼它應該提出個例,如果提不出個例,那麼它就必須提出實驗方法,或者是,可驗證或否證的理論預言。提出的科學理論不見得是對的,但是它必須要有可驗證或否證的條件,例如愛因斯坦提出廣義相對論,它的理論假設與其後的邏輯推演之間是一致的(即上一段的要求),當初其它科學家並不能確信廣義相對論是正確的,廣義相對論必須提出事件預測(例如水星行經太陽的軌道偏離角度),以讓科學家們「有機會」在後來驗證或否證它。 舉證(舉出事例,或是驗證方法)的責任是在於提出主張的人,從法律觀點來看也是這樣的,在民事訴訟裡,控方律師必須舉證以入罪於對方。如果要推翻對方的理論,舉出反例當然是最好的策略,或者是指出對方理論的邏輯缺陷。在科學哲學裡,科學理論的驗證問題是主要的議題,爭議點有很多,我想點出幾個:反例所推翻的是該理論的主陳述還是輔助陳述(如果該理論是由好幾組陳述或假設所組成)?還有一個名為「烏鴉悖論」的驗證問題,如果有興趣,你可以找找看相關主題,這個悖論應該會很吸引你,因為它與我們討論過的排中律問題有同樣形式的弔詭。 你可以參考我的另外兩篇文章: 〈演繹與科學理論的建構〉 http://www.atlas-zone.com/science/talk/part_1/science160.htm 〈歸納與科學理論的建構〉 http://www.atlas-zone.com/science/talk/part_1/science170.htm |
2005/06/18 |